一、分紅流程概述
- 決策階段
- 董事會/股東會決議:國內公司需根據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,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,通過利潤分配決議,明確分紅金額、時間及收款方(香港公司)。
- 稅務處理階段
- 預提所得稅扣繳:國內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,需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股息預提所得稅,並向稅務機關申報。
- 跨境匯款階段
- 銀行匯款手續:完成稅務備案後,通過銀行向香港公司匯出分紅款,需提交稅務證明等文件。
- 香港稅務處理
- 香港公司申報:香港公司收到分紅後,需根據香港稅法處理相關收入。
二、涉及的主要稅率及稅收協定優惠
- 中國境內預提所得稅
- 標準稅率:10%(《企業所得稅法》第3條)。
- DTA優惠稅率:根據《內地與香港稅收安排》(DTA)第10條,若香港公司直接持有國內公司 ≥25%股權,預提稅稅率可降至 5%;否則為 10%(注:需滿足“受益所有人”條件,見後文)。
- 香港公司稅務處理
- 香港利得稅:香港採用屬地徵稅原則,境外股息收入一般免稅(《稅務條例》第14條)。
三、詳細流程及操作步驟
- 國內公司分紅決議
- 通過合法程式(股東會/董事會)形成分紅決議,明確分紅金額、支付時間及收款帳戶。
- 稅務備案與扣繳申報
- 步驟1:稅務備案 國內公司需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《服務貿易等專案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》,並附以下檔:
- 分紅決議、股權關係證明(如香港公司持股≥25%,需提供股東名冊、註冊證書等);
- 香港公司的稅收居民身份證明(由香港稅務局出具)。
- 步驟2:預提所得稅計算
- 若適用DTA優惠稅率(5%),需確認香港公司為“受益所有人”(非導管公司),且持股比例達標。
- 計算公式:預提稅 = 分紅金額 × 5%(或10%)。
- 步驟3:稅款扣繳與申報
- 國內公司在支付分紅款前,通過電子稅務局完成代扣代繳申報,並繳納稅款至國庫。
- 銀行跨境匯款
- 提交材料:
- 稅務備案表回執;
- 分紅協議/決議、完稅憑證;
- 銀行要求的其他檔(如合同、發票等)。
- 外匯管理要求:
- 單筆超過5萬美元的匯款需進行稅務備案;
- 銀行審核合規性後,將分紅款匯至香港公司帳戶。
- 香港公司稅務申報
- 香港公司需將分紅收入記錄在賬,但通常無需繳納利得稅(因股息來源於境外)。
- 例外情況:若分紅源自香港境內產生的利潤,則需繳納利得稅(16.5%),但國內分紅一般不涉及。
四、關鍵注意事項
- “受益所有人”認定
- 香港公司需具備實質經營(如辦公場所、人員、業務決策),否則可能被認定為導管公司,無法享受DTA優惠(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)。
- 持股時間與比例
- DTA要求分紅前 連續12個月 持股≥25%,才可適用5%稅率。
- 稅務備案時效
- 需在匯款前完成稅務備案,逾期可能面臨滯納金(每日萬分之五)或罰款。
- 合規風險
- 若通過虛假合同或轉移定價規避稅款,可能被稅務機關稽查並補繳稅款、罰款。
五、示例計算
- 假設:國內公司向香港公司分紅100萬元,香港公司持股30%(持有滿1年)。
- 預提稅:100萬 × 5% = 5萬元;
- 香港公司淨收入:100萬 - 5萬 = 95萬元(無需在香港繳稅)。
六、總結
國內公司向香港公司分紅需重點關注:
- 合規流程:分紅決議→稅務備案→代扣稅款→跨境匯款;
- 稅率優化:利用DTA將預提稅降至5%(需持股≥25%且為受益所有人);
- 風險防範:確保實質經營、留存完整憑證(如決議、稅務備案表、完稅證明)。 建議委託專業機構(如稅務師、跨境律師)協助操作,確保合法性與效率。